秦羽在路上就联络了金万福,当到达码头时,发现金万福已经备好了车,而且只有他一个人在等待秦羽。
他手底下这么多人,竟是一个都没带。
“英雄,上车吧。”金万福笑着说道。
秦羽坐上了副驾驶:“别叫我英雄了,听着不太习惯。”
“你这个人还挺奇怪。”金万福笑了笑,开动了汽车,“别人都巴不得被人当成英雄看待呢。”
“我也喜欢英雄这个词,只是不习惯被人戴高帽。”秦羽笑着说道,“等我跟着公主干出一番事业,你再喊我英雄也不迟。”
“好,秦兄弟,我等着那一天的到来。”
一路无太多话题,汽车很快就被金万福开到了另一个海湾附近的市场上。
这个海湾很出名,因为海岸线并不平缓,而是凹进大陆的,形成了一个弯钩形状的港湾。
这片港湾水很浅,不能在上面行大船,因为容易搁浅,每次一退潮,就会有很多海鱼被遗留在湾内。
因此,这道海湾成为了渔民的圣地,海产业非常发达。
又因为生活在这里的人多半都是渔民,所以这里的市场上也都是卖鱼的摊位,鱼腥的臭味非常重,所以就有人称呼这里为臭水沟,久而久之,一传十十传百,这臭水沟之名,竟是传遍了整个富秋市。
当然了,臭水沟在这里,并不是贬义词。
金万福停好车,带着秦羽来到了足以容纳数万人的超大集市上,这里热闹非凡。
“秦兄弟,你看,这里是不是很壮观?”金万福豪迈的说道,“不是我说大话,这臭水沟打捞的鱼,基本上养活了整个富秋市的海鲜市场,你看那些来买东西的,其中有一大半都是来进货的海鲜贩子。”
“原来这里就是著名的臭水沟啊,的确很壮观。”秦羽笑道。
金万福笑了笑,并伸手指向了闹市中的一伙人:“快看,那位就是我们说的公主,她叫胡岚,但现在几乎没人用真名称呼她了,她有一个响彻富秋市的称号,臭水沟的公主。”
秦羽定睛看去,并毫不费力的就在拥挤的人群中,锁定了那最有特点的女子,她太显眼了,就算不提前知道她是胡岚,秦羽只要看向那个位置,就肯定会在人群中多留意她几眼。
她很张扬,一头短发颇显英姿飒爽,她的穿着很性感清凉,却不是那种诱人的性感,而是一种野性的美,结合她略显黝黑的皮肤,看起来就像是一只精瘦的母老虎。
是啊,她很精瘦,但这种精瘦,却跟女人的苗条和柔弱一词完全不沾边,她狂放不羁,脸上、身上,甚至是每一个动作中,似乎都在彰显着她的自信、骄傲和随性。
她一路从市场中走过,几乎所有的摊贩都会热情主动的跟她打招呼。
“公主,今天也很漂亮嘛。”
“那当然,要不然怎么是公主?”
“公主,今天吃鱼吗?我这里卖剩下了不少。”
“去你大爷的,卖剩的还给我,拿回去自己吃。”
“嘿嘿,公主,你别骂了,我没大爷。”
“那就去你妹的。”
“我也没妹。”
“滚,整天不务正业,就知道在老娘面前贫嘴。”胡岚笑骂了一句。
“呦,公主,今天我家蒸了好几百斤螃蟹,要不要给你分点?”
“我吃螃蟹都快吃吐了,不过,你要有好酒一起送来的话,我倒是可以凑合着吃点。”
“公主我爱你。”
“很可惜,我不爱你,呦,嫂子来了。”
“哪呢哪呢?”这个表白的渔农立刻被吓得到处观察。
这臭水沟的公主,果然名副其实,这里的人都得到过她的庇护和帮助,在此处安家立业。
否则这么重要的产业,早就被那些大势力和大商人瓜分了,所有的渔民都得被压榨的喘不过气来。
因此,这里的所有人都自愿称她为公主,并打心底里认为,自己这些人都是公主的子民。
但与此同时,胡岚又会跟大家打成一片,完全没有距离感,而且,她虽然骄傲,却从不高贵,她虽然美丽,却也很邋遢,她是一位强大的女性,同时也是一个粗鲁的人。
臭水沟的公主,一位与众不同的公主。
“这位公主,很有人格魅力啊。”秦羽夸赞道。
金万福愣了一下:“我还是首次听人夸奖公主有魅力。”
“难道不是吗?”秦羽笑着说道,“一提到公主,人们首先想到的是高贵、优雅、落落大方,但这臭水沟的公主,却一点都不做作,她不需要浓妆艳抹,不需要故作端庄,不需要优雅和气质,她毫不避讳自己的性格缺点和缺陷,她把真实的自己完全展现出来,她的粗鲁、邋遢、嚣张全都暴露无遗,但就是这样的她,却比我听说过所有传说中的公主都更有号召力,至少在这里,她一个人,就让万民倾心,我相信这不仅仅是依靠强横的实力就能做到的。”
金万福呆呆的看着秦羽:“除了实力,还有她的……人格魅力。”
认识公主这么久了,金万福却在今天被秦羽一语点醒。
是啊,公主的名望,绝不单单是因为她敢打敢拼,而是她的人格魅力让所有人都发自内心的想要拥戴她。
“别愣着了。”秦羽拍了一下金万福,“带我去见她吧。”
穿过拥挤的人群,金万福带着秦羽来到了胡岚等人面前。
“公主,好久不见。”金万福笑着打了个招呼。
“老金,你怎么有空来我这了?”胡岚张开双臂就给了金万福一个拥抱,差点把他勒的喘不来气,“是不是有什么新情报啊?”
松开怀抱时,金万福连咳了两声:“多日不见,您的劲还是这么大啊,差点把我勒死,我这次来,不是送情报的,而是有个人想举荐给您。”
“就你身边这小子啊?”胡岚指了指秦羽。
与此同时,胡岚背后跟得最紧的三个人也纷纷看向了秦羽。
那三人,一个是身高达到2.2米,壮如小山的熊背大汉;一个是戴着金丝眼镜,斯文儒雅的中年男子;还有一个是长得白白净净,并且颇有些帅气时髦的青年。
而且这三人看秦羽的眼神也都不同,大汉的眼神是豪迈中带着一丝挑衅,中年男子则似笑非笑,眼神有点古怪,至于那青年嘛,感觉像是在看情敌。
“公主,这位兄弟叫秦羽,您可别小看他,他昨晚帮阿红的葬情家族跟疯子那伙人打架,一个人就打倒了几十个人。”金万福介绍秦羽时,语气中带着些许骄傲和荣幸。
可见,秦羽的事迹,就算是金万福看来,都是很牛的。
“是个高手嘛。”胡岚冲着秦羽笑了笑,并在之后随手拍了一下身后的大汉。
只听,那大汉立刻说道:“如果只面对普通人的话,俺这一双拳头,随便就能打倒百人。”
“大白鲨,行了,别显摆你那肌肉块了。”金万福一脸嫌弃的推了一下大白鲨,并在之后压低声音,对胡岚说道,“公主,我这秦兄弟,不但身手了得,而且还在昨晚重伤了疯子,打断了他一手一腿,算是彻底得罪了南极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