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浩东在手机导航上搜索了鼎力公司到自己居住的出租屋的路上的彩票店之后,打了一辆车,开始挨家挨户的发财之旅。

只是这在彩票上的运气似乎使用光了,连进了三家彩票店,居然只弄了千把块钱,距离江浩东日入一万的目标相差甚远。

江浩东这个郁闷啊,心情也有点烦躁,决定换条路走。

跑了两家彩票站,到了下班的时间,路上的车渐渐的多了起来,江浩东感觉自己流年不利,这两家彩票站的收获也不咋地,弄了300多元。看看车堵在路上,干脆也不坐车了,直接付了车资从车上下来步行溜达溜达。

当江浩东在大街上无聊的逛荡着的时候,在东海市的著名的大厦国金大厦的地下停车场内。

“吱!”随着一阵汽车刹车片摩擦的声音,一辆宾利慕尚稳稳的停在停车位里。

三个人从汽车上走了下来,走在最前方的是一个女人,这个女人身高一米八左右,加上脚下的高跟鞋身高接近一米九。身上穿着一件女式的西装,虽然从西装的上面,看不出任何品牌的标记,不过懂行的人,一打眼就看的出来,这西装可不是凡品。

这女人容貌极美,从身材容貌上来说,恐怕那些个国际顶级超模也比不上。

有人会说既然这么牛逼为什么不去当超模?

因为根本不需要。

这女人名叫沈冰。是大名鼎鼎的沈氏集团的董事长兼总裁。沈氏集团市值千亿,沈冰的股份在四层以上,有什么必要去当超模?

而跟在她身边的两人,一个看起来三十多岁的外国女人,戴着墨镜,一身的干练,,另外一个,则穿着同样的OL装,身上还提着两个手袋,娇好的面容上,戴着一副金丝眼镜,走的飞快。

年轻、漂亮、有能力,但却并没有任何的负面新闻,自从接手家族,已经有一年的时间了,她用了三个月证实了自己的才干,稳定了原本动荡的公司。

只是这稳定还是表面上的,私底下暗潮涌动。而这涌动的暗流的始作俑者,居然是沈氏家族的人。

所以,沈冰很多的经历用在了内斗上面。

“今天晚上还有什么安排么?”一边走着,沈冰便对着身边的人问道。

“今天大部份的事情已经完事了,晚上的时候,盛世的冯总,想要请您吃饭,估计是要谈关于东坞建设的事情,还有您的母亲留言,说后天是您父亲的忌日,问你什么时候回去……”听到沈冰的话,后面戴着金丝眼镜的女人,也就是沈冰的助理马上翻看着日程,对着她说道。

“……”听到后面的这个消息,沈冰的脚步不禁缓了一下,但随后继续加快。

“告诉冯正国,我晚上没有时间陪他吃饭,我给他十五分钟的时间说服我,要不然东坞建设,我是不可能给他的,还有,告诉我母亲,后天我一定会倒出时间来的,具体的时间……再说”看了一眼身边的助理,沈冰冷声说道。

“是。”听到沈冰的话,助理赶忙应是。想起董事长母亲说的另一件事情,她的眼中闪过了一丝犹豫。

在她们三人进入沈冰的专属电梯之后,在电梯门关上的瞬间。助理终于鼓足勇气说道:“总裁,您母亲还说,后天……”

电梯门完全关闭之后,一个胖胖的身影从一根粗大的承重柱的后面闪了出来,这家伙个子大约一米七八、七九的样子,看体型只怕得有二百五六十斤。

一身本来挺肥大的保安制服穿在他身上显得紧巴巴的,肚子上的纽扣都扣不上。

两条腿又短又粗,因为肚子太大的缘故,裤子好像怎么也提不上,裤裆都耷拉到膝盖上了,因此,裤腿子有三分之一挽了起来。

气温虽然不是很高,可是这家伙的脑门子上全是汗,蓝色的保安服也因为出汗黏在身上。

“呼——”胖子长长的出了一口气,一副心有余悸的样子拍了拍胸口,“哎呀妈呀,吓死我了,上个厕所居然能碰到冰山女总裁。啧啧啧,这沈总裁真是太美了,不知道哪个王八蛋有福气能娶到这样的女人当老婆。哎呀,也就大个能配上这美女,可惜啊,大个还没啥钱。还是门不当户不对啊。”

这时候,胖保安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他从裤兜里面掏出一个破破烂烂的老诺基亚手机,上面还有透明胶带包扎着,一看号码,顿时喜上眉梢,飞快的接通电话,脸上露出谄媚的笑容,“喂,兰兰……什么?你让我去京城?没有没有……我愿意,愿意……太好了,我马上订票去……”

“啊欠!”江浩东刚刚从一个彩票点出来,仰天打了个大大的喷嚏,哪个王八蛋说我的坏话了。

这个彩票点的收获还不错,收入了五千元,江浩东还是比较满意的。

“哎,好像离这里不远就是大春哥的包子铺,哈哈,好久没吃嫂子的包子了,正好去尝尝去。”江浩东寻思道。

这大春哥是江浩东老家同村的一个兄弟,叫江浩春,和江浩东同辈的,不过已经出了五服。

虽然是同辈的,可是江浩春已经五十多了,比江浩东的老爹还大了几岁。

两口子十多年前来到东海市打工,就凭着包包子的手艺,从一开始推着一个三轮车在路边卖包子,到现在已经租了一个铺面。甚至还首付了一套东海市的房子。

当年江浩东考上东海大学的时候,江爸还特地让江浩春照看着江浩东点,别让他惹是生非。

当然,江浩东大学的四年顺顺当当的毕业,并没有招惹什么事端。就是江浩东最后留在东海市还是江浩春给江爸做的工作,理由就是大城市的机会多,就算是为了下一代年轻人就应该留在大城市里。

一直想让江浩东回老家的江爸这才同意江浩东留在了东海市。

就算是毕了业,江浩东也是隔三差五的经常到江浩春家里坐坐的,毕竟在这东海市他们算是最亲的亲人了。

“兄弟,我这里有好东西,绝对壮阳。”正准备打车走,一个四十来岁的汉子凑到江浩东跟前神秘兮兮的说道。

江浩东看了一眼这猥琐的家伙,满嘴的东边口音,双眼地里咕噜的乱转,一看就不是好东西。

“槽,你看不起谁呢?我哪里虚了,你看我像是需要壮阳的人吗?”江浩东怒道,抬腿就要走。

“别介,老弟,你先看看我这好东西。”这哥们哪肯放江浩东走,刚才他可是在彩票亭外面看见了,江浩东刮刮乐中了5000大洋。咋地也得让江浩东把这钱给吐出来。

江浩东看这哥们儿个子不高,黑黑瘦瘦的,右手藏在背后,一副神神秘秘的样子,不由的嗤笑,他想知道这厮藏的什么东西根本就不用等他拿出来,随便使用一下异能就可以了。

不过一眼就看穿的话那样还有什么意思,江浩东笑眯眯的等着看中年人的表演。

“这位老弟,这是上等的长白山百年老参,可以医死人肉白骨,当年的白娘子就是采这东西救了许仙一命,所以也叫还魂草。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啊?”中年人亮出一个长条状的盒子,口沫横飞的吹嘘道。

“净瞎扯吧你就,”江浩东不屑的说道:“人家白娘子采的那是灵芝好不好。灵芝才叫还魂草。再说了,那不过是神话故事罢了。你丫的居然用神话故事忽悠我。”

被江浩东一口揭穿自己吹的牛逼,中年人居然脸不红耳不赤,笑眯眯的说道:“故事来源于生活吗,老弟啊,你先瞅瞅我这老参,你看看这成色,已经快化成人形了。”。

江浩东看了他手里的盒子一眼,见他手中的人参硕大无比,真的隐隐有化成人形之势。

“怎么样?老弟,这可是好宝贝呀!”

中年人眯着眼,看着江浩东的表情说道:“吃了它可以让你时间更加的持久!”

“你丫的看不起谁啊,”江浩东心说。”多看了人参几眼,嘴角扬起了诡异的笑容。

这人参虽然看上去像是真的千年人参,但江浩东是何等的眼力。

别说他还真的见识过好人参,到底有没有上百年的不敢说,但是绝对的货真价实的正货。因为那是张东升的老爹到东海市来拜访市领导送礼的货。

所以江浩东一眼就发现这厮所谓的人参不对劲。

如果是真正的百年人参,怎么可能落到这么个人的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