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清婉看着他们一家三口其乐融融的模样,自己倒像是一个外人了,心里有些烦闷,本来她就是一个后来者,人家夫妻恩爱的很,她跑过来插了一脚。算了,她也不会一直待在这里,大厅之中也没有人在意她,司马清婉便偷偷的溜了出来,趁此机会去找赵顾卿寻找锁魂草的下落。

她是以七王妃的身份去找他的,约在思贤药铺对面的酒楼,选在一个靠窗的位置,坐在这里,她可以将街道上的景象一览入眼,看到身着一袭金丝绸缎的男子昂首走进了酒楼,她看向了楼梯口处,等着他上来。

赵顾卿一眼就在人群之中看到了她,朝着她走了过来,坐在她的对面。

“王妃找下官何事?”他开门见山的问道。

“上次大人说自己还有锁魂草,这话是真的还是假的?”她也不想与他绕圈圈,直接便说明自己来的何意。

她还记得此事,他以为她早就忘记了,当时情形比较紧急,他随口说出的,骗了她而已。锁魂草,他原本是有一株的,但是它的存活率很低,一旦将花摘下,很快就会死掉,他将整棵锁魂草移到赵府,但是它适应不了除了锁魂山以外的土壤,仅有的一朵花眼看着就要枯萎,他并不懂得它的习性,但是他知道此花绝非一般。在时间很短的情况下,他就用那唯一的一朵花炼制了香精。但是上次她也看到了,被她追着跑,香精几乎洒在了他的身上。种植在赵府的锁魂草奇迹的没有死掉,他是用锁魂山的土壤种植它的,可是它至今没有开花,现在又入了冬,也没了花期,不知道明年会不会开花。

“下官一直不知道王妃追着我,要那草有何用,它的药性奇特,本官也不清楚,是这草可以救人?”

“你不知道这锁魂草,那你当初拔……用它做什么,就不怕它的毒性很大,要了你的命?”

“我说的是不清楚,不是不知道,我在一本古书上看到它的记载,内容神乎其乎的,不知真假,下官一时好奇去了锁魂山,幸运的是,第一次去就寻得其草。”

“听你的意思是这草本就罕见,药铺里没有的卖?”

“那是自然,一般的药铺怎么可能去死人堆里找一株草,何况那锁魂山是不祥之地,这里的人都对它晦气的很。倘若真的有药铺在卖,病人知道自己吃的东西是用死人的尸体培植出来的药草,谁还会去买?”

“那大人为什么用它提炼了香精,大人不害怕?”

“王妃恐怕是忘了,赵某可是一名仵作,我会害怕它吗?王妃还没有告诉下官,你要这锁魂草到底有何用?”

“赵大人还没有告诉本王妃,你当初的话是真还是假,府中还有锁魂草吗?”司马清婉笑着看着赵顾卿说道,这个时候和她打了太极,手里一定是有筹码的,他的目的,她不清楚,但是她想要的,他清楚地很。在这样的局势下,她已经处于下风地段。

“现在已经是冬季了,王妃比下官清楚,这花是开不了了,就算下官有锁魂草,王妃要来也没有用,何不过了冬之后再说此时。”他不清楚这锁魂草的药性,决不能断然的给了她,再说他自己也不确定这草还能不能开花,还是等到盛夏的时候再做决定吧。

司马清婉手指有一下没一下的叩在桌面上,声音很清脆,赵顾卿在这人声鼎沸的酒楼中,独独只听到了她手指叩在桌面上的声音,敲击着他的心脏。

“既然如此,麻烦赵大人过来一趟了。”她起身站了起来,微微侧头,“桌子上的佳肴,赵大人要留下来继续享用吗?”

她吃过的,他怎么会再吃,男子的尊严绝不允许他去吃一个女子吃剩的东西。

“不用了,赵某是吃过再来的。”

“如此也好,这些美食,本王妃动都没有动一下,既然我们都不吃,放在这里最后也是被倒了,倒不如让本王妃打包回去给府中的小狗吃。”说着她便对着店小二吩咐道:“麻烦将这些都打包起来。”

赵顾卿看着她的动作,脸黑了一片,如果他当时说吃的话,那岂不是和狗抢食物了吗。

司马清婉很满意他表露出来的情绪,将打包好的食物提在手中吃,走了出去。

到了王府回到了自己的何夕小院,看着府中没有人,大概都还在大厅之中,他们一家人在一起开开心心的吧。坐在桌子前,打开了袋子,她点的东西都是自己爱吃的,午餐本来就没有吃饱,正好这些食物可以慰籍一下她空虚的心灵了。

难怪那家酒楼的生意这么好,做出来的菜,色香味俱全,手里抓着一根鸡腿,这世上没有美食解决不了的问题。她前世对未来的要求,第一条就是会做菜,因为她做不好,只会烤串串,串串吃多了,也会厌掉的。

一个人在外面工作,住在六十平方的小地方,每日里匆匆忙忙的,早餐也顾不了吃,所有有了胃病,中餐就在医院的食堂里解决,晚上时常加班,一旦有了情况紧急的病人不得不熬夜,手术一做就是七八个小时。

毕业三年了,一直勤勤恳恳的,只想着现在多努力一下,多辛苦一下,积攒了钱,就可以换了一个宽敞的大房子;也可以有了自己闲余的时间谈一场恋爱;去外面走一走,不需要太远,只要能丢掉一次房子与医院两者一线的来回就好了;养一只小动物,但是好像有些麻烦,她没有时间照顾它,那不然种植一些花草放在阳台上;周末与好朋友一起逛街购物。可是自己临死了,这些愿望没有一个实现的,她的前世也是过得狼狈与不堪。

如此想来,那个时空也没有自己多想念的,但唯一放不下的就是父母,不知道他们发现我联系不上了,会不会去报警,然后就是媒体报道,他们一定会担心死的。她也看过不少这样的新闻,最痛苦的没过于自己的父母了。当初自己出来找工作的时候,一心想去大城市,离家越远远好,证明自己可以独立很有能力,能将自己照顾的很好。但现实就是这么的残酷,没人关心的陌生城市。

夜晚回去,为了省掉几块钱的路费,她一个人走夜路,尤其是天气不好的时候,下雨的话,路边的灯就会坏掉,她住的房子又在巷子的深处,包里必备的东西就是一把水果刀,一瓶防狼喷雾剂。每次路过那一段路的时候,总会捡起地上的一块石子朝着前面扔了过去,听到人的声音,她会吓的立即躲开,就算她会柔术,现在的坏人心理大都变态的很,一个人在外,她可不想大意而掉了性命。

她是看起来很强悍的样子,实际心理害怕到了极点,她怕的不是妖魔鬼怪而是已经扭曲的人心。

或许突然之间的思乡之情让她变得脆弱起来,手里拿着的食物还是不断的塞进嘴里,但是眼泪已经一颗一颗的滴在了桌面上,溅起了水花。

听到门外又脚步的声音,她立即擦掉了眼泪,换成了一本正经的模样,等了半天,外面的人没有出声也没有走进来,她以为是南宫冥,却见一只蹦蹦跳跳的兔子跳进了她的院子里来了。是那只受伤的兔子,凡儿一直在照顾它的,大概他在前厅吃东西忘记这只小可爱。

司马清婉拿着一个胡萝卜递给了它,它一小口一小口的咬着,但速度极快,三两下就吃光了,然后眼巴巴的看着她,司马清婉无奈的笑了笑,还好前世的自己没有养动物,不然家里都供不起米饭了。

外面的太阳暖暖的,司马清婉特意命人在院子里搭建了一个秋千,她抱着小兔子坐在椅子上,椅子的旁边放着一堆的胡萝卜,任由小兔子食用,她自己便闭上了眼睛,靠在椅子上面,慵懒的享受着自己的下午,吃饱喝足睡一个午觉,再开心不过了。

司马辰译独自走了过来,待在他们那里,自尊受到了一万倍的打击,那个小孩子只有将他没放在眼里,其他人和她说话,她都是咯咯咯的笑着,只要他一过去,她躲在其他人的身后。自问自己长得还算不错的吧,难不成在小孩子的眼里他就是凶煞,不能理解,他实在理解不过来。气急败坏的他,踢着脚下的石子,不知不觉之中走到了司马清婉的院子中,视线瞬间被吸引了过去。

摇摇晃晃的长椅上面坐着一个女子,柔顺的青丝散落在褐色的木板后面,被风轻轻的拂起,在慵懒的阳光下跳起了舞,旋转,落下。长长的睫毛微微颤抖,上面还有丝丝的水珠,泛着灿烂的光芒。嘴角边带着一抹微笑,脸上红色的印记尤其的鲜艳,却在这暖暖的光线这下竟多了一份神秘的美丽与诱惑。

白色纱裙上有一只浑身雪白的小兔子,啃着胡萝卜,速度极快。她不是一向喜爱艳丽的衣服,怎的今天换成了一袭素色,倒是不怎么像她了,第一次看她穿的如此淡雅而不是满头的珠钗,这番装扮,看似更加的清新和引人心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