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该死!警察竟然会在这种时候出现!他的援兵竟然会在这种时候出现!

我有绝对的理由相信,当时我内心的心理活动与警察内心活动与之相反。

他的是:太好了!我再也不用胆战心惊的去接触这个频繁出现在电视机上的臭名远扬的通缉犯了!我的救星已经来了!真的太好了!

而我的是:该死不死的,你们竟然在这种时候出现!真的是太破坏气氛了。

那会儿我已经没选择的余地,就当我在内心倒吸一口气,在内心深处做好了极大的准备想要攻击警察时,那个警察竟然猛拍我的后脑勺,对着我嚣张道。

“看来你的好日子已经到尽头了!哥几个的好日子已经来临了!你真的完了!你完了!”

不,完蛋的应该是你。

当时我平躺在地面上,双脚就像魔爪一样慢慢抬起并袭向那位警察。

因为这个动作导致我身子起伏不定,这在警察的眼中视为如坐针毡,于是为了我一声。

“你怎么了?你该不会想跟我说你想拉屎吧?”

他死到临头都不知道自己的处境……

那会儿我的下半身腾得老高,双脚如一把剪刀交叉箍住警察的脖子。

受到攻击的第一时间,特别是脖子受到攻击的第一瞬间,他们肯定是想马上把勒住自己脖子上的东西给拿下来。

这位警察当时就是这么表现的。

而他之前双手一直按住我的肩膀,可他的双手转移至他的脖子,这就给了我漏洞。

没了警察按住我双肩的压力。腾起上半身,收起下半身,用尽全身力气,仰头大喊一声并对着呐喊。

“啊!!!!!!”

身上的警察失去了平衡,马上倒在我身旁。

翻滚几圈,我挣脱了他对我的禁锢。可这还没结束。

看到警察想再起来,我这次就没给他这个机会。

利用上半身与头部为支撑点,双膝跪地站起身子,背朝倒地的那位警察。双脚蓄力腾起身子,压倒在警察身上。

与此同时,只听到身下的警察大喊一声,撕心裂肺的那种,我也不确定我到底伤他哪了。

而他所利用对讲机召唤来的同仁,距离我还有这么一小段的距离。相信他们不是近视眼,所以能很清楚的看到我对他的同仁做了些什么。

可是在巡逻车的速度之下,这一小段距离不过就是眨眼之间。

我的身体已经不足以支撑我再跑下去。因为我明显感觉到胸口的伤口再次划开,不少温暖的液体一点点的往下流下来。

可我清楚,这点小伤相对我被抓到所要面对的后果,一切都是那么的不值一提!

再次利用刚才的做法,站起身,继续朝着前方跑。

可这一幕就像之前重演。

待在巡逻车上的警察,故意把车子驶进我身旁,这会儿用他们手上的警棍,不断的用语言刺激我将恐惧传达给我。可我并没有被他们的恐吓吓到,继续跑。

他们也聪明,从车上跳下来,一个踉跄差点摔倒后迈起脚丫子速度向我追来。

我记得没错的话,侧边有巡逻车,而身后则是有一群赶鸭子上架的人。

不断的跑!反正就是跑!哪来有路往哪里跑!

跑才是唯一的活路!我不可能傻呆呆的因为他们的口头语言而滞留在原地高举双手等他们给我上手铐。

最后,求生的欲望刺激我内心深处的潜能,它让我爆发出了前所未有的双脚速度,在一处四通八达的小村子里,我成功甩掉了他们。

这次,我再也不敢这样大意下去了。

一边走一边往前伸入,确定身后前方没人之后,我走出了那一片区域,走到了大道上,叫停了一辆计程车,并让他载着我离开了现场。

说准确点,我不是叫,而是用一种类似碰瓷的方式将一辆计程车给逼停了。

因为先前我曾尝试过用好一点的方式让那些计程车给停下来,可他们看到我这身模样不想停,只能是这样了。

在司机的帮助下,我回到了那间小旅馆,并解开了身上的死结。

从胸口伤口处留下的鲜血,早就让我痛不欲生。甚至在我后来几天洗那件裤子时,就像血水一样。

隔天,因为先前自己被追的事,不得不让我远离那片区域。并找到了一家小诊所,缝好了胸口上的伤。

那一次的角逐,对我的阴影非常大。特别是那个警察在用衣服当成手铐铐住我的双手时,那场景就像是青年时期,第一次被警察抓起来一样…提心吊胆的…

再后来,我反转了很多个地方,几乎都是用伪造出来的身份证开房啊之类的。

白天我不敢出门,饿了怎么办?只能叫外卖。有人敲门怎么办?我总是提心吊胆的通过猫眼查看一番确认不是警察后才敢开门;实在是闷得厉害,想出去走走怎么办?那我也只能是待在旅馆的门前四处闲逛,就像害怕迷路的小孩一样,站在原地转悠好几圈,丝毫没有方向感。

就这样,事情过去了一个月,似乎风平浪静。对于唐诗诺那头的消息,我是从电视上报纸上再也看不到他们的踪迹。而被警方抓起来的钟泽和王芬两人也没有出狱的消息。当然,他们在警局里承受怎样的拷问我是不知道。

唐诗诺的公司对外宣布,被任康高价买下来,而且是大手笔。

任康还大大方方的要召开什么记者会,强调不能让这一家前景非常好的公司倒闭,他要继承。

可是身为唐诗诺——最大的股东人不在,怎么办?

唐诗诺顶多就是个通缉犯,她敢出面为她的公司说句“不”?

这个消息很普遍,并不是什么新鲜大事,只是商业圈的一点点小插曲,掀不起怎样大的波澜。所以这个消息我是从报纸的某一页,一个不起眼的角落上看到的。

可是我怎么都没想到的是,一个月之后,我竟然能在陌生的街角碰上唐诗诺他们一伙人。那是在我习惯性晚上出来吃夜宵的时候出现的。